長照專業人力職前培訓課程班第 1 期

臺北醫學大學一○六學年度推廣教育
招生簡章:
一、依課期據:依衛生福利部 107 年 01 月 16 日衛部照字第 1070100888 號函辦理及推廣教育審查委員會議決議。
二、目課期的: 依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第 3 條第 4 款規定,長照服務人員(以下稱長照人員)指經該法所定之訓練、認 證,領有證明得提供長照服務之人員。同法第 18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規定,長照服務之提供,經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長照服務特定項目,應由長照人員為之。長照人員應接受一定積分之繼續教育、在職 訓練。為提供居服員、社工師、社工人員、醫事人員等長照專業人力之職前訓練管道,特辦理本課程。
三、班課期別:長照專業人力職前培訓課程班第 1 期,每班 30 人。
四、對課期象:居家服務督導員、社會工作師、社會工作人員、醫事人員等長照人員及對長照議題有興趣之一般民眾。
五、上課期間:107 年 3 月 4 日至 107 年 3 月 18 日,每週日 09:00-16:00,共計 3 週。
六、收費標準:學雜費及報名費,共計 4,000 元整。 ◎曾參加本處開辦課程之舊生、本校暨三院教職員生校友、退休員工,即享優惠價 3,500 元/人。 ◎2 月 14 日前完成報名繳費之新生,享優惠價 3,500 元/人
七、上課地點:臺北醫學大學
八、報名方式: 以掛號郵寄、傳真或現場報名逕向本校進修推廣處辦理,填寫報名表、身份證影本,並繳交學雜費。 繳費方式可採現金、ATM 轉帳、支票(抬頭:財團法人台北醫學大學)或電匯至『合作金庫忠孝支庫』, 戶名『財團法人台北醫學大學』,帳號『0450-765-602-772』(電匯方式繳費者須附上電匯單影本)。注 意:匯款人請填寫報名學員姓名,匯款完後請將匯款單據連同報名表傳真至 02-27387348。
九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額滿即止。
十、退費方式: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,扣除報名費 200 元後退還已繳學雜費用之九成;自實際上 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扣除報名費 200 元後退還已繳學雜費用之五成;在班時間已逾全期 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十一、其它事項: 1. 本班為非學分班,修讀時數為 18 小時,學員修讀期滿發給推廣教育結訓證書,不授予學位證書。 2. 課程結訓後,將陳報衛生福利部備查。

連結網站https://goo.gl/pd8iXY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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